贵州省农村分产到户土地证书怎么办

时间:2024-05-05 作者:浙江律师

依据承包合同确权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是办理错误的问题吗?可以找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要求解决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地使用证有两种:一种是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这是用于农业生产承包经营的,这种证书一般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另一种是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这种证书是国土部门签发的,也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如果你这块是地办第一种证书,只需在证书中载有这块地即可。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本文链接: http://www.228dc.cn/778038.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一篇:暂无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杭州律师咨询 瓯海律师 玉环律师 襄阳律师 舟山律师 庆阳律师 滁州凤阳县律师 肥西县律师 榆林律师 兰州律师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 佛山律师 杭州江干区律师 杭州劳动纠纷律师 延边律师 扬州律师 湖南律师 内江律师 合肥肥东县律师 淮南凤台县律师 南宁西乡塘区律师 兰州城关区律师 雷州市律师 天津武清区律师 南京律师 中山律师 阜阳律师 郑州律师 九江律师 阜阳律师